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新党厅字〔2017〕49号)精神,目前,已安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对口协作扶贫县市区吸纳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69人。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在充分考虑各县市、园区、企业经济基础、用工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园区进行了任务分解。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园区按时间节点落实用工岗位,做好转移就业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两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安置转移就业人员的岗位落实、服务保障及后续管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接站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制定了《接站方案》,确保了各县市、园区对接站路线、流程心中有数。二是强化保障。成立了指挥、后勤、交通、宣传、车辆、保卫、站台引导、VIP候车室服务8个任务小组,确保了2次接站工作顺利有序。三是扎实准备。积极主动与喀什、和田地区对接联系,确保了转移就业人员有序到位。四是强化安保,采用了由公安和急救车辆组成联合保障组与客车随行的安全保障模式,确保了运输过程中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管理,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见实效。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前后3次对各县市、园区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扎实做好岗位落实、人员接收、食宿保障、岗前培训、体检政审、管理服务等工作。二是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转移就业人员思想工作状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工作亮点经验等情况。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服务。对体检、政审等问题及时沟通、当天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