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我区建立自治区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以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喀什市、奎屯市等城市坚持把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作为重要惠民工程,积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形成了部门协同和大型蔬菜经营企业承储的长效工作机制。
据初步统计,截止11月底,乌鲁木齐市已储备冬春蔬菜5万吨、储备品种主要为大白菜、土豆、萝卜、洋葱等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品种。数量分别为:大白菜20000吨、土豆10000吨、洋葱5000吨、胡萝卜5000吨、青萝卜4000吨、冬瓜3000吨、南瓜3000吨。储备期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7〕160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自治区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储备机制,加强蔬菜储备投放监测和政策保障,确保冬春蔬菜储备“储得足、管得好、用得上”,保障我区冬春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经济贸易处
2017
年12
月4
日